在公【gōng】司开具发票时【shí】需要【yào】加盖。《中华人民【mín】共【gòng】和国【guó】发票管理办法【fǎ】实施细则》第二【èr】十八条【tiáo】规定,单位和【hé】个【gè】人【rén】在开具【jù】发票时,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,填写项目齐【qí】全【quán】,内容真实,字迹清【qīng】楚,全【quán】部联次一次打印,内容完全一【yī】致,并【bìng】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【piào】管理办【bàn】法【fǎ】实施细【xì】则》第二十八条,单位【wèi】和个人在开具【jù】发票时,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,填写【xiě】项目齐【qí】全,内容真实【shí】,字迹清【qīng】楚,全部联次一次【cì】打印【yìn】,内容完全一致,并【bìng】在【zài】发票联【lián】和抵扣联加盖【gài】发【fā】票专用章【zhāng】。代开【kāi】普通发票,必须加【jiā】盖【gài】税【shuì】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,不【bú】需要加盖收【shōu】款方【fāng】发票专用章。
一个新【xīn】公司在注册成立后,就【jiù】必【bì】须【xū】准备【bèi】刻章。章印是公司【sī】在处理公司内部内部事务和【hé】外部事物的印鉴,这些章在公司做【zuò】决策或者签【qiān】署协议的时候【hòu】需要用到。有盖有公【gōng】司公章的文件【jiàn】是具有法律【lǜ】效应的。在【zài】一定【dìng】程度上公【gōng】司【sī】的公章【zhāng】对公【gōng】司是【shì】非常的重要的【de】凭证,那【nà】么公【gōng】司注册必须要刻哪些【xiē】章呢?
1、公章
公【gōng】章,也叫做【zuò】行政章【zhāng】,具有着的效力,是法人【rén】权【quán】利的象征,是【shì】代表公司【sī】的印【yìn】章。公司以自身名义对外【wài】发【fā】出的各种信函、文件、报告什么的,都要盖公章才【cái】有【yǒu】效【xiào】。同时公章也【yě】是使【shǐ】用频率的,所以,公章必须要刻【kè】。
2、法定代表人章
法人章就【jiù】是企业法定【dìng】代表人持有【yǒu】的【de】印章。法人章,顾名【míng】思义,代表的是法定【dìng】代表人的意愿。一般在【zài】报税、开支票、银【yín】行转账的【de】时候,就需【xū】要【yào】用到这个。
不过,在【zài】实际情【qíng】况中,很多【duō】公司的法【fǎ】人章【zhāng】不【bú】一【yī】定是法【fǎ】人自己保管,一般由财务人员保管。
3、财务章
财务章是【shì】需要进【jìn】行【háng】备案的,一般【bān】出【chū】具财务报表【biǎo】、报税纳税【shuì】、购买发票、银行汇款等【děng】,需要用到财务章。
4、合同专用章
在合同【tóng】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【hé】同【tóng】当事人经过协商【shāng】,在达【dá】成的【de】书面合同上各【gè】自加【jiā】盖本公司的合同【tóng】专【zhuān】用印章的行为
5、发票专用章
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。
但是不少【shǎo】人【rén】有【yǒu】疑问【wèn】了,公章、法人章、发票章、财【cái】务章、合同章...
1.问:一定要刻全套的吗?
答:不一定~
2.问:我家楼道都是刻章的小广告,我找他们刻行不行?
答:当然不行!
刻章要在公安局备案,然后去指定刻章店滴。
3.印章丢失
一旦发生【shēng】印章丢失,首先【xiān】要做丢失登报【bào】公示,之后到公【gōng】安局备【bèi】案(备案时需法人到场),最【zuì】后找有资质的【de】机构刻【kè】制新的印章即【jí】可【kě】。
4.印章损毁
如发生印章损毁,直接登报公示原印【yìn】章作废【fèi】,之后到公安局【jú】备【bèi】案【àn】(备案时不【bú】需【xū】法人到【dào】场),最后刻制新印章即可【kě】。
5.税号、公司名称变更
若发【fā】生变【biàn】更【gèng】,要先到公安局备案(备案时不需法人到场)之后重新【xīn】刻制全套印章即可【kě】。
6.发票章需备案
警方提醒:未经公安机【jī】关许可备案的印章不受法律保护,一【yī】旦【dàn】被【bèi】不法分子利用,可能给企业造成【chéng】严【yán】重【chóng】的经【jīng】济损失【shī】!
7.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【piào】时发票专【zhuān】用章没【méi】盖清,在【zài】旁边又盖了一【yī】个【gè】可以吗【ma】?
不可以【yǐ】。根据《中【zhōng】华【huá】人民【mín】共和国发票【piào】管理【lǐ】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开具发票应当【dāng】按照【zhào】规定【dìng】的时限、顺序、栏目【mù】,全部联次一次性【xìng】如实开具,并加盖发票专用【yòng】章。
《中华人民【mín】共和国发【fā】票管理【lǐ】办法实施细则》第【dì】二十八条规定,单位和个人在开【kāi】具发票【piào】时【shí】,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,填写项目【mù】齐全,内容真实,字迹【jì】清楚【chǔ】,全部联次【cì】一次打印,内容完【wán】全一致,并在发【fā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【gài】发票专用章【zhāng】。
根据上【shàng】述规定,企业开具的增【zēng】值税发票时,必须全部【bù】联【lián】次一次性如实开具,政策强调【diào】“一次性”。因【yīn】此,只允许加盖一个发【fā】票【piào】专【zhuān】用章,如果没【méi】盖清楚,不允许在旁边【biān】再盖第二个【gè】发票专用章了【le】
8.盖反了(字朝下),发票还有效吗?
发票有效。
9.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【piào】管【guǎn】理办法【fǎ】实施细则【zé】》(国家税【shuì】务总局令第37号)第二十八条:单位和【hé】个人在开具发票时,必须做到【dào】按照号码【mǎ】顺序【xù】填开,填写项目齐全,内容真实,字迹【jì】清楚【chǔ】,全部【bù】联次【cì】一【yī】次打印,内容完全一致,并【bìng】在发【fā】票联和抵扣【kòu】联【lián】加盖发票专用章。因此,发票【piào】的记账联无【wú】需盖章。
10.盖的【de】发票专用章名称和【hé】销售【shòu】方名称不一致,该发票【piào】是否【fǒu】一定有问题?
不一定。如果【guǒ】是经税务机关【guān】委托【tuō】代征税款的【de】单位,其【qí】为代征税款的商【shāng】户代开的普通发【fā】票,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,此时发票专用章【zhāng】名【míng】称【chēng】与实际销售方(商【shāng】户)名称不【bú】一致,是正常【cháng】的。
11.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?
代【dài】开的增值税专用【yòng】发票【piào】,需【xū】要收款【kuǎn】方【fāng】加盖发【fā】票专【zhuān】用章,不需要加盖税务机【jī】关代开发票专用章;代开【kāi】普通发票,必须加盖【gài】税务机【jī】关代开发票专用【yòng】章,不需要加【jiā】盖收款方发票专用【yòng】章。
12.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,会有什么影响?
根据《中华人【rén】民共和国发票管【guǎn】理办【bàn】法》(中华【huá】人民【mín】共和【hé】国国务院令第587号)第三十五【wǔ】条规定,未加【jiā】盖发票专用章的【de】,由【yóu】税务机关责【zé】令改正,可以处1万元以【yǐ】下的罚【fá】款;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【shōu】。
要提醒大家的是,不论公司的哪【nǎ】种印章都必须【xū】要妥善【shàn】保存,以防丢【diū】失,这代表的【de】是公【gōng】司凭证,切要引起关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