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否设立【lì】外商投资股份【fèn】有限【xiàn】公司?根据国家的法规,外国公司、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,可与中国的公司、企业【yè】或【huò】其他【tā】经【jīng】济组织在中国境内【nèi】,共同【tóng】举办外商【shāng】投资股份有【yǒu】限公司【sī】。公司【sī】可采【cǎi】取发起【qǐ】方式或者募集方【fāng】式设立。设【shè】立公【gōng】司【sī】应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产业【yè】政策规定。国【guó】家鼓【gǔ】励设立【lì】技术先进的生产型【xíng】公【gōng】司。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【wàn】元,其中外【wài】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【dī】于公【gōng】司注册资本【běn】的25%。
问题:可否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?
回答【dá】:根据【jù】国家的法【fǎ】规,外国公司【sī】、企业和其他经济组【zǔ】织或个人,可与【yǔ】中国的公司、企业或【huò】其他【tā】经【jīng】济组织在中国境内,共【gòng】同举办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。公司可【kě】采【cǎi】取发【fā】起方式【shì】或【huò】者【zhě】募集【jí】方式【shì】设立。设【shè】立公司应符合国家【jiā】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产【chǎn】业政策规定。国家鼓励设立【lì】技术先进【jìn】的生产型公司。公司注【zhù】册资本的最【zuì】低限额为【wéi】人民币3千【qiān】万元,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【gǔ】份应【yīng】不低于公司注【zhù】册资本的25%。